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
甲方:
乙方:深圳壹贯钱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系一家从事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的科技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公寓宝”软件系统。通过“公寓宝”软件系统及合作的第三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作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自愿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授权条款
甲方同意并不可撤销地对乙方进行以下授权:
1.1授权乙方筛选、收集甲方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征信信息以及甲方CA数字证书信息等)及甲方在公寓宝系统录入、发生的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信息、客户信息、交易信息等)。授权乙方将甲方信息提供给乙方合作的第三方。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及乙方合作的第三方复制、编辑、翻译、发布、展示前述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1.2授权乙方及其合作的第三方通过合法渠道查询或核实甲方信息(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禁止查询的除外)并有权保存、整理或加工查获的信息。乙方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可依据前述信息持续性地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信息用于向甲方推广、提供其他更加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因甲方提供信息虚假或无效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3授权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开通电子合同服务(甲方需首先通过乙方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对其进行的合法、有效的实名认证,并取得相应的CA数字证书),并生成电子印章。授权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在甲方使用电子合同服务期间或在电子合同服务终止后,有权保留甲方在使用电子合同服务期间所形成的相关信息数据。
1.4授权乙方代为收取甲方及其签约方签署的合同项下的相关款项。
1.5甲方在公寓宝系统的账户、密码是乙方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甲方账户、密码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信息发布、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签署电子合同等)均为甲方(授权)操作行为,任何使用甲方账户、密码发送至乙方或其合作的第三方的指令均构成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指示,乙方及其合作的第三方对于依照该指令进行的操作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基础系统服务:
2.1房源管理
2.1.1甲方将其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权、转租权等)的房源录入公寓宝系统,由乙方提供系统服务支持,提供房源信息统计、流程管理、租客管理等服务。
2.1.2甲方在公寓宝系统录入所有的房源均须满足法律法规等对于出租房源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条件以及人均居住面积的要求。乙方对此不负有审核义务。
2.2电子合同
2.2.1甲方委托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开通电子合同服务,并生成电子印章。
2.2.2甲方开通电子合同服务后,有权与其签约方通过数据电文交换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2.2.3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为甲方开通电子合同服务、生成电子印章或为甲方提供电子合同服务,不代表乙方对使用电子合同服务签署的合同内容或协议之签约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法律责任。
2.3代收代付
2.3.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代付甲方与其签约方签订的合同款项。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就业务环境及甲方资质决定开通或暂停支付款项功能。
2.3.2甲方及其客户自行依法纳税,乙方不承担甲方及其客户任何缴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甲方可选择乙方提供的下列增值服务。甲方确认,下列服务费用不包含在系统管理费之内,甲方需要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4 房源交易网站代运营
2.4.1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合作的房源交易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旅游网站、房屋租赁网站等)平台发布房源。乙方通过公寓宝系统收集、整理、发布甲方房源信息至房源交易网站平台,达到推广甲方房源的目的。
2.4.2甲方须确保提供的房源信息与实际相符,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地址、房源图片、相关配套设施说明、租金及押金金额、房屋缺陷及瑕疵、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等。甲方不得隐瞒房源真实情况或者捏造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虚假低价吸引租客等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信息)。因甲方隐瞒情况或捏造虚假信息导致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4.3 乙方有权根据业务环境及合作渠道调整合作的房源交易网站数量、发布的信息结构及频率。
三、收费标准
3.1双方知悉并确认,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3.1.1系统管理费:根据系统结算日的甲方存量房源数目,以每间2元为标准按月收取。每月系统管理费(元)=当月结算的甲方存量房源数目(间)*2。
3.1.2线上收款手续费:根据甲方在系统发生的交易金额,以每笔交易金额的0.3 %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每笔线上收款手续费=交易金额*0.3%。
3.1.3系统初装费:初次安装系统时根据系统版本、服务政策收取。基础金额为5000元,具体金额以《服务框架协议表格》为准。
3.1.4 房源交易网站代运营服务费:根据系统结算日甲方委托乙方累计发布的房源数量,以每间房20元的标准收取。每月房源交易网站代运营服务费(元)=甲方委托乙方在房源交易网站上累计发布的房源数量(间)*20。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具体服务协议为准。
3.1.5订单转化费:根据乙方提供的房源交易网站代运营及相关的线下服务成功促进房屋租赁的交易比率收取。具体收费模式以双方签署的具体服务协议为准。
3.2履约保证金
3.2.1收取: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以《服务框架协议表格》为准。甲方应在签署《服务框架协议表格》后1个自然日内以系统充值/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确认,甲方违反《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项下任一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款项用作赔偿。
3.2.2返还: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且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在甲方没有发生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无息返还全部保证金。
3.2.3 乙方指定下列账户收取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深圳壹贯钱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755937352110301
开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3.3甲方确认,乙方有权根据业务情况和市场变化调整3.1/3.2项所列费用及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在调整费用及履约保证金前【0】个自然日内通知甲方。
四、支付方式
4.1甲方可采用扫描指定二维码等方式为其账户充值,公寓宝系统将自动为甲方账户记账。甲方可随时登录系统查看账户记账金额。甲方知晓并理解,留存于甲方公寓宝系统账户内的余额(含被冻结、止付或受限制的款项)不同于银行存款。其实质为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预付的价值。该预付价值仅用于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充值完成后,预付金额无法退还。如果记账金额与甲方充值金额不符的,应在充值后1个自然日内提出异议。充值记录以公寓宝系统记录为准。
4.2乙方每月定时向甲方公寓宝系统账户发送账单,甲方对账单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账单3个自然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已确认该对账单。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依照《服务框架协议》(包括《服务框架协议表格》、《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等)约定按月扣划服务费用。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将房源信息如实录入公寓宝系统。
5.2甲方应及时对房源状态进行更新。
5.3 甲方应确保其为使用电子合同服务的合法CA数字证书持有人,有权合法、有效、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权益的使用该等CA数字证书。否则,造成乙方、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及/或CA数字证书持有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4甲方应自行判断与其签约的第三方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将自行决定是否与其签约,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不介入甲方及其签约方之间的任何行为,亦不对甲方及其签约方之间的签约内容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法律责任。
5.5甲方应在使用电子合同服务时,认真确认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等),并根据公寓宝业务流程发出指令。甲方确认,甲方发出的指令不可撤回或撤销,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一旦根据甲方指令使用甲方CA数字证书进行合同签署,甲方不得以非本人意愿交易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乙方及/或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撤销合同或承担法律责任。
5.6甲方应对其在使用电子合同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诺,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依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7甲方认可其公寓宝账户的使用记录数据、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公寓宝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5.8甲方需要对甲方与其签约方之间的电子合同进行公证或认证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予以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用、认证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5.9甲方不得发布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
5.10甲方不得滥用乙方商标、损害乙方商誉。
5.11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擅自在任何形式的推广内容中使用公寓宝系统推荐、授权等可能使公众认为该等推广内容经公寓宝系统推荐、授权的字样。
5.12甲方不得擅自以乙方名义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及商业宣传。
5.13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群租、套现、洗钱、虚假交易等)。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应负责公寓宝系统的开发、升级。
6.2乙方应与提供电子合同服务的第三方共同为甲方提供电子合同服务并生成电子印章。
6.3乙方应提供在线支付平台对甲方与其签约方订立的合同款项进行代收代付。
6.4乙方有权使用甲方上传至公寓宝系统的房源照片并用于宣传。
6.5乙方有权对甲方录入房源进行实地勘察和质量评估。
6.6乙方有权对甲方发布的虚假、侵权信息(参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投诉或被侵权方投诉)进行删除、屏蔽等处理。
6.7如下情况之一发生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账户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该等账户中的资金、中止或终止为该等账户提供公寓宝系统服务等:
6.7.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文书规定的。
6.7.2 国家有权机关要求进行冻结的。
6.7.3甲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6.7.4乙方基于合理判断,认为甲方账户操作、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或存在其他风险的。
6.7.5第三方向甲方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甲方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6.7.6 甲方遭到他人投诉,且投诉方提供一定证据的。
七、著作权条款
乙方享有公寓宝系统的完全著作权。出于保护著作权的需要,甲方需遵守以下约定:
7.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只限本身使用公寓宝平台,不得出租、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程序,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7.2甲方不得对公寓宝系统程序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复制、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取的对方明确表示或者按照通常理解应为保密的且未向不特定的第三方公开的信息均应予以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披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存在如下情况的除外:
8.1依据本协议或甲乙双方之间的其他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8.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的。
8.3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提供的。
8.4一方股东、投资人要求提供的。
8.5一方同意另一方向第三方提供的。
8.6一方为解决投诉、举报事件或为提起诉讼而提供的。
8.7乙方为防止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的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提供的。
8.8乙方为向甲方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乙方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甲方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
九、法律责任
9.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直接关停甲方账户相关权限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1.1甲方提供的注册资料、房源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和虚假信息的。
9.1.2甲方存在恶意诋毁或损害乙方品牌形象的行为或者其它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品牌形象受损的。
9.1.3甲方违反商业禁令的:甲方不得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采用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或物品等方式贿赂)的方式与乙方或乙方合作伙伴开展业务洽谈及合作。
9.1.4甲方利用本协议项下合作从事违法活动的,或将本协议项下合作用于非法目的/手段/方式的。
9.1.5甲方违反《服务框架协议》任何一款约定,乙方认为不宜继续合作的。
9.1.6甲方违反公寓宝平台运营规则,乙方认为不宜继续合作的。
9.1.7乙方及其合作的第三方认为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存在风险的。
9.2 由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更或政府管制原因,或相关清算机构、相关银行或乙方系统升级或系统故障等原因,或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线路故障,或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一方无法按约定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业务的,不应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权利义务转让
10.1 变更:甲方确认,乙方有权不时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等)通知甲方,无需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修改后的合同一经通知立即生效,并取代原协议,甲方可随时登录乙方网站查询并阅读最新协议。甲方继续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即视为甲方已接受了修改后的协议内容;甲方不同意相关修改的,应自前述通知作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10.2 终止或解除:
10.2.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方式确定解除。
10.2.2任意一方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要求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乙双方结清债权债务后本协议解除。
10.2.3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且基于本协议约定而终止。
10.2.4任意一方主体因法定原因受到国家司法或行政机构的介入而导致权利受限,甚至主体资格灭失。
10.2.5乙方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8.1款规定解除本协议的。
10.3 权利义务转让: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包括甲方关联公司。
十一、争议解决
11.1 管辖: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人民法院通过提呈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11.2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释均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十二、其他
12.1解释顺序
双方确认,《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是《服务框架协议》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服务框架协议表格》、《服务政策》、前述文件的附件、双方共同签署的相关文件共同构成《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框架协议》解释顺序如下:
12.1.1《服务框架协议表格》;
12.1.2《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
12.1.3上述文件的附件(如有);
12.1.4《服务政策》;
12.1.5双方在履行前述文件过程中签署的其他文件。
12.2送达事项
12.2.1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函件、数据电文等,以及司法机关所发送法律文件,应送至《服务框架协议表格》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邮箱。
12.2.2甲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后【3】个自然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效,乙方仍依照《服务框架协议表格》送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2.2.3甲方确认,对于乙方通过下列方式送达的函件、数据电文,无论是否签收或是否因各种原因被退回,均视为合法有效送达,甲方即知悉乙方通知的内容:
a)直接送往甲方在《服务框架协议表格》载明的联系地址;
b)以预付邮资方式寄往甲方在《服务框架协议表格》载明的联系地址;
c)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甲方在《服务框架协议表格》载明的电子邮箱。
12.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贰年。如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时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者终止,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一年。如任何一方在协议有效期(包括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再延期,则本协议将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终止。
12.4甲方在此自愿且不可撤销地确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针对甲方提出的疑问进行充分说明。甲方完全知悉并理解《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的全部内容及双方对应的权利义务。
(以下无正文,为《服务框架协议标准条款》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深圳壹贯钱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